梅沙心海玥雅居第一层商铺招租信息公告

项目编号

JT04202200024

出租方名称

深圳市三洲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123号三洲田综合楼

公告时间

2022062709:00 2022070118:00

公告总天数

5个工作日

出租资产基本信息

物业概况

物业位于深圳市盐田区大梅沙盐梅路西北面梅沙心海玥雅居第一层商铺,出租面积共计1942.14平方米。租赁用途为商铺。梅沙心海玥雅居第一层商铺物业为我司集体资产,不存在产权争议纠纷、来源合法,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房产,有房屋产权证(深房地字第7000013354号),物业管理费为每月5/平方米(以物业公司实际收费标准为准),物业按现状出租,承租方应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出租用途

商业

计算租金面积

1942.14

出租期限

5

免租期限

租金底价

116528.00/(含税,每年在当年租金基础上递增3%)

出租资产使用情况

使用中

是否涉及

优先承租权

是否允许

联合承租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采用(网络竞价 )的方式,以价高者得的标准确定承租方

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

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但租赁价格不得低于招租公告中设定的招租底价。

租金支付方式

每月5日之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交纳当月租金

承租方应具

备的资格条件

(一)企业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含个体工商户):

1.承租方为单个具有民事承担能力的个体工商户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个体工商户或企业信用不存在污点,资信良好(报名截止时间前,意向承租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二)个人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国公民(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2.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意向承租方

需提交材料

(一)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意向承租方需提交以下材料(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3) 营业执照复印件;

4) 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5) 意向承租人承

6) 资信良好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需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二)个人意向承租方需提交以下材料(以下材料均需加按本人指模):

1)身份证复印件;

2)信用良好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需体现: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意向承租人承诺

4)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

交易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内(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招租保证金人民币 50 万元至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分公司保证金账户。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

4、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6、承租方租用期间不得搭建任何建筑物;

7、房屋装修必须符合国家、深圳的装修标准,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

8、承租方生产经营范围需符合盐田区产业导向要求;

9、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

10、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

11、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交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12、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的,须获得审批;

13、物业禁止危化行业及对环境影响大的行业使用;

14、承租方得到甲方书面同意可将部分物业转租分租;

15、意向承租方需承诺: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租赁面积、装修情况、水电情况及消防设施等情况),承租后不得向出租方提出任何要求。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意向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1、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不按约定时间签定租赁合同;

1.2、与其他意向承租方恶意串通报价或联合统一报价影响公平公正;

1.3、交纳招租保证金后单方撤回申请或不参加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分公司组织的交易活动;

1.4、提供虚假主体材料和证明文件等材料;

1.5、存在其他违约情况。

2、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盐田区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3、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二次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及退还招租保证金的要求。

4、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5、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须按照政府或出租方要求进行,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6、本物业租赁面积以出租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

7、租赁合同到期后,所有的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8、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要求。

9、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文件,否则视为承租方构成实质性违约,所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0、承租方进驻时,要配合政府部门收集入住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日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1、若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12、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13、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报名登记时间

公告期满前

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

50万元

交纳保证金时间

公告期满前(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租活动)

备注:1.银行转账必须在备注中注明:“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

2.以企业或其他组织名义参加的,保证金付款人必须为企业自身对公账户;

3.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未按要求交纳招租保证金的,视为报名无效。

保证金账户

户名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民生银行深圳五洲支行

开户账号

632766110

交易服务费

承租方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资产租赁和土地合作开发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1100 号)执行。

 

交易机构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盐田分公司

交易机构信息

业务咨询电话

董先生:18823450195 0755-25869727

业务投诉电话

0755-25869725

联系地址

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25号盐田总部创新中心9901

网址

http://yt.szzfcg.cn/